儿童平安成长教育的十条法则

英国警察讲:“人一生要遭受三次犯罪侵害,四次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。”加在一起就是我们所说的“七灾八难”了。儿童身体和心理都不够成熟,面对灾难和危险比较脆弱,是最应该受到保护的,所以要从小指导一些成长中需要注意的原则。

一、安全的权利

教育儿童,人人有神圣的权利,如呼吸权等。这种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。告诉儿童,任何人也无权剥夺儿童的安全权。安全重于一切。

二、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利

儿童应当知道身体属于自己,身体的某些部分应被衣服所覆盖,不许别人看,不许触摸。儿童有拒绝亲吻、触摸的权利。

三、生命第一的权利

告诉儿童在遇到暴徒时,有权获得朋友的帮助或坚决拒绝暴徒的要求。许多暴徒表面凶狠,内心却很胆怯。所以许多儿童齐心协力,一齐高喊:“滚蛋!”这通常能把坏人吓跑。万一遇到真正的身体威胁,儿童身小力薄,一般只能向坏人屈服。有时,孩子们会担心被坏人抢去财产回家挨打受骂。例如有的小孩会想:如果坏人抢了我的自行车,父母准会打死我。应告诉孩子,他们的身体安全比自行车更重要。

四、向父母讲真话的权利

向孩子保证,无论发生什么事情,只要孩子向父母讲明真情,父母都不会怪罪的,而且会尽力帮助孩子。当儿童向大人说实话时,他们应被充分信任。大人应当信任儿童,并及时帮助他们。例如,在性骚扰事件中,如果儿童向大人诉说,而未得到信任,这种骚扰会经年累月持续下去。

五、拒绝毒品与危险品的权利

孩子有权不听陌生人的话,不喝陌生人的饮料,不吃生人的糖果。有权对毒品、烟酒坚决说不。

六、与陌生人不打交道的权利

孩子有权不和陌生人说话。当陌生人与孩子说话时,孩子可以假装没听见,马上跑开。生人敲门可以不回答,不开门。告诉孩子,对陌生人不理睬是对的,小孩没有能力帮助陌生人,大人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不礼貌的。

七、紧急避险的权利

为了保护自己,儿童有权打破所有规章与禁令。告诉孩子,在紧急之中,他们有权大叫、大闹、踢人、咬人,甚至打破玻璃,破坏家具。司马光砸缸就是典型事例。

八、果断逃生的权利

遇到坏人、地震、大火,孩子应当果断逃生,拔腿就跑。自警、自救、自助。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挥。

九、面对侵害不遵守诺言的权利

告诉儿童,即使他曾发誓不告诉别人,但遇到坏人欺负一定要告诉家长,这些秘密千万不要埋藏在心里。

十、对坏人可以不讲真话的权利

遇到坏人,可以不讲真话。机智应对,才是好孩子。

 

节选自《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》之《英国儿童十大宣言》 作者:王大伟

是一本专门为预防儿童、中小学生被侵害,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秘笈;是一本专门给每一位期望孩子平平安安、健健康康成长的妈妈量身定做的宝典。

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   电子书下载地址

http://edown.ch.gongchang.com/ebook/lzcg/2009-10-29/9672.html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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